近期,“優(yōu)化支付服務”成為各類會議、文件中的重磅議題。
2月23日,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塔盤式繞包機《關于進一步優(yōu)化支付服務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;2月29日,人民銀行召開優(yōu)化支付服務推進會,要求各有關單位明確時間表和路線圖;3月1日,國新辦舉行進一步優(yōu)化支付服務提升支付便利性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,會上,人民銀行、發(fā)改委等六部門共同發(fā)聲;3月7日,《意見》正式印發(fā),各家商業(yè)銀行、支付機構紛紛跟進響應并推動落實。
整體來看,在上述會議和文件中,支付服務的便利性、包容性、安全性等話題被頻繁提及,并被視為進一步提升支付服務水平的著力點。對于支付服務的包容性,下一步應當從以下幾點發(fā)力。
首先體現在保障支付方式的自由選擇權上。
近年來,我國移動支付、網絡支付發(fā)展迅速,“不帶現金不帶卡,一部手機行天下”正成為許多人生活的真實寫照。支付方式的更迭以及由此帶來的便利固然值得欣喜,但“無現金社會”的鼓與呼是否意味著“對現金的消滅”,是否意味著支付方式只能“以新代舊”“顧此失彼”?答案當然是否定的。
其次,作為最基礎的金融服務之一,支付服務面向的群體往往有年齡、生理狀況、文化背景等方面的不同,允許不同群體“差異”存在,尊重不同群體的支付習慣和支付偏好,捍衛(wèi)部分群體不搭乘“數字快車”的權利和自由……這是支付服務“包容性”的首要之義。換言之,現在的支付方式、將來的支付方式、傳統(tǒng)的支付方式,都要鼓勵,要并行發(fā)展、相互補充。
再次,除了支付方式的自由多選,支付場景的進一步完善也很重要。每筆資金的交換發(fā)生在具體場景中,落在“食、住、行、游、購、娛、醫(yī)”的日常生活中。支付能否順利完成,不僅要看“有沒有方式付款”,也要看“有沒有地方可以付款”。因此,不同支付方式在各類支付場景中的兼容應當是支付服務“包容性”的另一意涵。
改善銀行卡受理環(huán)境、優(yōu)化現金使用環(huán)境……在支付場景的進一步完善上,相關部門已經開展了一些工作。接下來,就是聚焦重點地區(qū)、重點場所、重點商戶,配備好受理移動支付、銀行卡、現金等各種支付方式所需的軟硬件設施,保障消費者自主選擇支付方式及工具。而在這個過程中,支付所需的軟硬件設施功能是否齊全完備、操作是否淺顯易懂,則是落地時需要進一步考慮的問題。
最后,“以人為本”應當成為包容性的根本內涵。支付服務連通千家萬戶,與經濟社會發(fā)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,關乎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以多元化支付服務需求為出發(fā)點,讓消費者充分享受到更加優(yōu)質、高效、便捷的支付服務,是包容性的題中應有之義,也是各相關主體下一步的努力方向。